淺談環境人權的意涵與推動策略

文:新北市樹林區三多國民小學教師  陳偉羣

圖:新北市環境教育輔導團員  焦妮娜

摘要

    環境教育的目的在保護我們目前居住的環境,留給下一代更美好的還進,進而追求永續發展;而人權教育則是教導學生尊重與包容,達到追求美好生活的目標,兩者的目的是相近的,都希望未來能擁有美好的生活環境。因此在國際社會上提出了環境人權的新興人權概念,希望經由教育推廣,讓環境人權能從小深植國人心中,期許透過公民的力量要求政府機關與監督民間廠商,在促進國家經濟發展時也要兼顧各地區居民的人權與環境保護。

關鍵詞:環境教育、人權教育、環境人權

壹、前言

隨著全球環境變遷對人類生活、氣候改變與各生態系間帶來的劇烈影響,環境保護及永續發展的概念逐漸受到世界各國重視。在國內由齊柏林所執導的空拍紀錄片「看見台灣」引起國人廣大迴響與共鳴,片中拍攝除讓觀眾看到台灣的動人美景外,也看到了高山民宿濫墾開發及科技大廠排放廢水,不但引來政府關切大動作勘查與開罰,更引發更多國人對於如何在經濟建設發展及生態永續發展之間求得平衡的反思。國際上,雖然環境污染與全球暖化早已是國際社會關心的議題,但是各國卻因仍限於自身的利益考量,以致於無法在相關環境問題取得共識。在未來民眾除了持續督促政府採取更積極的行動之外,更應該透過學校教育扎根,建立學生環境人權的概念,以促使政府及人民重視生態保護及發展的權利與義務,並提升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工作之成效。


貳、環境人權的意涵

在教育部(2003)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人權教育的基本理念中揭櫫人權是人與生俱來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不論任何種族、性別、階級皆應享有的權利,不但任何社會或政府不得任意剝奪、侵犯,甚至應積極提供個人充分表達和發展的機會,以達到尊重個人尊嚴並追求美好生活的目標。

而環境人權屬於新興人權之一,在介紹環境人權之前先說明新興人權的概念。新興人權之所以是新,是因其與傳統人權的差別,兩者最大不同處在於,傳統人權著重的是個人權利、新興人權則著重於集體權利的保障,其包括發展權、和平權、人類共同遺產權、環境權等概念。新興人權亦被稱為第三代或第四代人權,不同於第一代人權對於個人消極權利之保障、第二代人權以積極人權為訴求即要求國家積極作為以增進人民各項權利,第三代人權指涉的人類生存條件的「連帶關係權利」(周繼祥,2009)。新興人權主要是一種以追求住民自決權、環境保育、國際人道援助、世界和平、保護弱勢民族與文化等為核心的「集體人權」,強調人民自我決定的權利,族群自我認同的權利,以及反抗政治壓迫的權利(李文正,2010)。

環境人權(Environmental Human Rights)的概念其實早在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中奠定其根本思維;其後,隨著人權、環境運動、生態學等三股思潮的蓬勃發展,而更加受到重視,並在1972年於斯德哥爾摩所通過的「人類環境宣言」中明確化其概念,該宣言指出「人類負有為現在及將來之世代保護環境之責任」,點出了環境正義(Environmental Justice)的概念。環境人權的特性在於,其並不區分年齡、性別、中族、宗教,每個人皆會與環境權發生關係,並具有跨領域、跨世代正義(Intergenerational Justice)的性質。在「環境屬於公共財」的概念下所發展出來的「環境人權」,確立了下列的想法:沒有任何人可以獨占或支配環境的使用,更沒有人擁有消耗、破壞環境的權利;因此,人人有義務維持、促進環境永續發展;作為公權力執行者的政府,更是有義務制定相關政策及措施,不僅消極地保護環境,還要積極地促進並創造更佳的環境。正因為環境人權可以確立這層權利關係,民眾有權要求公權力介入,使其免受環境破壞之惡果;而如果政府未能做到便屬失職(鐘寶慧,2009)。

2013年台灣人權指標調查報告將環境人權調查分為一般民眾環境人權的保障調查及專家學者環境人權指標調查,在調查報告中指出台灣民眾在環境人權的保障方面,有35%的民眾抱持正面評價,有51.4%的民眾抱持負面評價。同時也調查民眾在與上個年度環境人權的保障比較,結果是有19.4%的民眾認為比去年進步,有37.1%的民眾認為比去年退步。而針對學者專家調查環境人權指標部分,共分為三大項:(一)環境權的認知、(二)政策與績效、(三)政府、民眾與傳媒的教育角色;共20個題目。每個題目的評分,採李克特式五等分量表計分(Likert 5-point scale),統計結果在「環境權的認知」平均數為3.06;「政策與績效」,平均數為2.88;「政府、民眾與傳媒的教育角色」,平均數為3.19,經各細項指標統計,總平均數為3.04,是「普通傾向佳」程度(張益誠,2013)。

 

綜合以上所述,雖然我們體認到環境惡化是全球共通的現象,但卻不是世界上每個人都平等的遭受到環境惡化之苦,在國際社會上優勢的國家或族群一面享受較乾淨舒適的居住環境,另一面卻也消耗社會環境大量資源並把污染留給弱勢的國家族群來承擔。而歸納成因可能是政府當局不當的法令制定或規劃執行,更可能是企業貪圖私利所造成的,透過紀錄片「看見台灣」已經喚起台灣民眾對於所居著的土地環境關心,但也深深感受到環境利益與負擔並不是公平的分配,在現今人權已是普世公民的道德權力,我們應透過教育推廣建立環境人權的概念,讓同在台灣土地上的人民都能呼吸相同新鮮的空氣並享受美好的生活環境。


參、校園環境人權的推動

在九年一貫課程中將環境教育與人權教育皆列入重大議題,足見在中小學階段應培養學生具備環保意識及人權概念,這也是未來公民所需的基本素養。在教育部(2003)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提到人權教育的課程目標是透過人權教育環境的營造與「經驗式」、「互動式」、「參與式」的教學方法與過程,協助學生澄清加值與觀念,尊重人性尊嚴的價值體系,並於生活中實現。若要達到環境人權的教育目標,需有計劃的將環境人權概念融入日常接觸得到的生活經驗,來啟迪學生對人權的覺知、情意與技能。讓學生清楚的知道,自己可以依據環境人權的信念,追求更美好的居住環境。而且,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通常是兩難的情境問題,教師可以將教室開放和學生一起學習討論,促成學生可以知道「其他人」的想法,反省自己與環境的互動,幫助學生去瞭解自我成長經驗,由人權信念帶動行為改變,建立學生保障各地區應有的環境人權概念。經由上述理念與目標,中小學推行海洋教育可採用以下策略:

一、教師應自我充實瞭解環境人權的理念與內涵

環境教育與人權教育同為九年一貫課程的重大議題,顯示而環境人權融合環境教育與人權教育是全民都應具備的基本素養,且要從國民中小學的基本教育推行,不論學校的地理位置是在都市或鄉村都必須推動環境人權教育。但筆者收集環境人權教育相關文獻資料卻發現可參考資料並不充足,顯示尚未針對整個教育體系如何配套以推廣環境人權進行思考與規劃。雖然教師的環境人權教育專業素養仍不足,但是新時代的教師應具有能力學習新的知識並融入教學活動中,唯有教師都能瞭解環境人權教育的理念與內涵,才能教導學生建立正確的環境人權價值觀。

二、協助並鼓勵教師進行交流分享教學經驗

在課程規劃與教學上,九年一貫課程重大議題皆能融入各個領域,且在人類苦嘗多次人為與自然災害後,環境人權的教學推動顯得更具必要性。在國內外能融入環境人權教學的環保社會議題俯拾即是,其實就在我們的生活周遭也可以發現可以探討的題目,教師在各領域課程中可規劃融入環境人權理念、主題活動與評量,並運用多樣化教學方法如批判、創新、兩難、體驗、合作學習,讓學生體會環境人權的重要,最後實施多元評量如報告、表演、日記、檔案評量深化學生環境人權的概念。因不同地區如平地、山林、鄉村、都市地區所面臨的環境人權議題不同,因此讓不同地區的學校教師進行教學對話分享,可以激盪出各種不同的想法或改善教學的缺失,達到提升教育品質的目的。

三、建立整合環境人權教育相關資源

目前相關的環境人權教育資源並不多見,尤其是提供中小學學生或教師使用更為稀少,學校教師常因之前師資培育系統缺乏提供海洋專門知識或是教育相關單位未提供研習管道,以致目前的在職教師對於推動環境人權教育感到陌生,深怕自己沒有能力進行相關教學。但是中小學並非進行環境人權專業教育,而是提供正向的環境保護及人權意識,讓學生得以獲得適切的覺知及行動力,故教師只要獲得蒐集環境人權相關教材的管道,進一步配合自身的教學專業能力與經驗,來對蒐集的資料進行統整、印證和轉化,便能順利完成環境人權教育的教學設計。由此可見建立整合環境人權教育相關資源對中小學推行環境人權教育相當重要,可以讓學生學習正確的環境人權資訊,更可以提供教師本身專業成長與教學的教材。

四、研發環境人權教育教材與教學媒體

最近教育部發文各學校機關要求將觀賞「看見台灣」列入學校環境教育規劃立意頗為良善,但在學校端執行卻仍有困難,其一:若要讓學校教職員工生皆能觀賞影片,應提供公播版影片給各級學校;其二:在觀賞影片的前後應規劃設計引導活動及後續反思的課程,才能真正達到實施環境教育的目的。由於目前環境人權教育相關的課程教材及教學媒體普遍缺乏,環境人權教育的教學設計還需配合學生的生活經驗與學校所處地理位置才容易引起學生共鳴,教材的內容涵蓋每個教學領域,若能透過鄰近學校聯盟研發環境人權教育教材,對於教師推行環境人權教育能更加事半功倍。目前以中小學學生為主的教學媒體並不多見,若能提供教師環境人權教育相關的教學媒體,且能適當的運用於教學上,相信可以提升學生學習環境人權課程的興趣。


肆、結語

在現今民主社會環保與人權意識高漲,透過學校教育推廣扎根目的在讓環境人權的概念在每個學生心中生根萌芽,從觀察校園環境變化到關懷社區的環境問題,進而愛護自己的家鄉,理解我們擁有居住在更舒適環境的權力,具有義務與責任促進居住的環境與資源永續發展,更應懂得利用公民的力量監督政府單位制定妥善的法規並嚴厲的執行,讓全世界的人類一起共同面對、思考及結果當前的環境問題,未更美好的未來而努力。

 

參考文獻

李文正(2010)。人權觀念的演進與意涵。2014125日,取自http://www.worldcitizens.org.tw/awc2010/ch/F/F_d_detail.php?view_id=17028

周繼祥(2009)。基本人權保障之健全化。我國憲政體制問題及改革方向研討會,台北市: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張益誠(2013)。2013台灣環境人權指標調查報告。台北市:社團法人中華人權協會。

教育部(2003)。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重大議題。台北市:教育部。

鐘寶慧(2009)。環境人權之探究。2014125日,取自http://www.npf.org.tw/post/1/6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