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各校對環境教育法通過後,學校該做些什麼仍有許多疑惑,新北市環境輔導團員特別就此主題提出一些解釋,並就環教課程設計與規劃提供一些經驗分享,在此公開,希能給學校一些參考…

環境教育法通過後中小學環境教育課程實施之淺談

文、圖:焦妮娜

指導:張子超教授

壹、前言:

就在全球環境變遷,環境問題層出不窮之際,立法院於20105月三讀通過環境教育法,並明定環教法於201165日正式開始實施,讓台灣成為繼美國、日本等世界一些先進國家之後,少數將環境教育立法的國家,可說是將台灣環境教育推上了一個新紀元。

儘管環境教育法有六章26則的母法,還有從施行細則到人員認証、機構與設施認証的四個子法,至今仍爭論不休迄無定案,然而,環境教育法的重點在「教育」,卻是大家一致的共識。對於身為中小學教師的我們而言,環境教育法與中小學相關的重要條文有哪些?在面對環境教育計畫未依法提報,校長必須接受講習及罰款的環教法規定下,中小學的環境教育計畫要如何擬定?中小學的環境教育指定人員由誰來做?要做什麼?其角色職掌為何?而回歸到教學本質,環教法通過後,未來教職員工師生4小時的環境教育課程究竟要怎麼上?環境教育議題融入的環境教育課程要怎樣來設計?上課方式有哪些?相信這些應該才是教師們目前最關切的問題。


貳、環境教育法與中小學相關的重要條文有哪些?

資料來源:環保署吳鈴筑,2010 

環境教育母法中共分為總則、環境教育政策、環境教育辦理機關權責、推動及獎勵、罰則、附則等六篇,共計26條。其重點可歸納為五點(環保署吳鈴筑,2010)

1.      健全環境教育執行體系(第五條至第七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各級機關應指定環境教育單位或人員,擬訂國家環境教

      育綱領、國家環境教育行動方案。

2.      穩定充實環境教育基金(第八條)設置環境教育基金,明定其來源。

3.      建立環境教育專業制度(第十條、第十四條)對環境教育人員、環境教育機構及環教設施、場所辦理認證。

4.      擴大全民參與環境教育(本法第十九、二十條)各機關學校每年都要安排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

      育。

5.      違法須接受環境講習(本法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對違反環保法律,除罰款等處分外將令其接受一至八小時之環境講

      習。

 為期使環境教育法更為週延,環保署也正在研擬配套的四個子法,其中有依據母法25條草擬的環教法施行細則共計21條,依據第10條第4項草擬的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共計21條,依據第10條第3項草擬的環境教育機構認證及管理辦法共計18條,依據第14條第3項草擬的環境教育設施及場所管理辦法共計16條。

 筆者試著將環境教育法中與學校相關的重要條文摘錄如下,並分項說明之,以期能在環境法上路後,教師們能更了解環教法對學校的一些規範,以及學校要注意的事項。


一、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第2條─環境的定義「影響人類生存與發展之各種天然資源及經過人為影響之自然因素總稱」,共有十四項,以下圖表示之。顯見學校環境教育課程的素材非常廣泛,可說是已涵蓋了生活週遭一切環境因素。

 

二、環境教育法第16條─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應督導所屬學校運用課程教學及校園空間,研訂環境學習課程或教材,並

       實施多元教學活動,進行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之環境教育。

 本條文中的各級教育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地方為縣市政府教育局,明文規定所屬學校要運用課程教學及校園空間做為環境教育實施範圍,內容為研訂環境課程、教材、實施教學活動,環境教育施行對象為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基於此一法令,在推動環境教育之前,首先要有以下的基本概念:環境教育的內涵應以週遭的環境為學習素材,學習內容必須符合「在環境中學習、教導環境知識、為環境而活動」的基本概念。 

 在研訂環境教育課程或教材,進行多元教學活動時,可以參考加拿大學者sauve(1996)提出的環境教育課程內涵,他將環境教育區分為六個層面:視環境為自然─要尊重,視環境為資源─要被管理,視環境為問題─要解決,視環境為居住環境─要了解與規劃,視環境為生物圈─要了解生命共同體的意義,視環境為社區方案─參與社區的環境活動。王順美(2010)依此理論製作出以下的圖表,清楚說明這六個層面的意義。

取材:王順美,2010

  依據就以上的理論,sauve也提出了分項的教學策略案例,很明確的指出環境教育的教學策略,例舉環境教育課程一些具體的案例,很值得老師們作為規劃環境教育課程時的參考。

取材:sauve 1992,1994


三、環境教育法第10條 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辦理環境教育機構及環境教育人員之認證。

 環境教育法第18條 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應指定人員推廣環境教育。前項學校所指定之人員,應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內,依第十條規定取得認證。未依第一項指定及未依前項規定取得認證者,各級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得補助其環境教育相關經費。

環保署於100315日預告「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未來可透過學歷、經歷、專長、薦舉、考試或所受的訓練等6種非常多元的方式皆來取得認證。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制度係採自願、鼓勵的性質,並沒有規定未取得認證者就不能從事環境教育工作,不會影響現有工作者的權益,亦無阻檔其他新進者之加入此一工作行列,請各機關、學校、團體安心,不要誤解此一辦法會限制其發展。環保署目前正透過公開管道徵求社會各界意見,期望能使這項法案在全民的努力下落實執行。相關訊息可參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草案總說明

 

四、環境教育法第19  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

       應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訂定環境教育計畫,推展環境教育,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以前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並於翌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以網路申報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當年度環境

       教育執行成果。

本條文明確說明中小學環境教育應接受的規範有以下三項:

1.高中職、國中及國小應於每年131日以前訂定環境教育計畫。

2.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1231日以前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3.翌年131日以前,以網路申報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當年度環境教育執行成果。

 

五、環境教育法第24條─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所定下列情形之一,經主管機關命其限期辦理,屆期未辦理者,處新臺

      幣五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令其有代表權之人或負責環境保護權責人員接受一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環

      境講習。


參、學校執行環境教育法的疑慮

一、學校環境教育指定人員的角色與功能

環境教育法中第18條明文規定:學校應指定人員推廣環境教育,且必須擬定年度環境教育計畫,並對未依時提報的機關學校祭出講習和罰款的罰則。許多學校因此備感壓力,甚至有各處室互推責任,或環境教育指定人員難產的情形;以筆者推動環境教育的經驗認為:學校的環境教育指定人員除首要條件必須對推動環境教育有熱誠外,為期望各校環教指定人員都能扮演其專業與榮耀的角色,環教指定人員應以能做到以下幾項職掌功能做為自我期許:

1.指導示範者:必須具備環境教育基本知能,對環境事務的改善有熱誠,是學校的環境教育推動者,需要具備以身作則的環

   境教育專業素養。

2.協調溝通者:是學校其他教師共同從事環境教育的聯絡者,具備行動及溝通、抗壓力,有能力統合學校環境教育教學活動

    資源、課程、人員的聯絡者。

3.資訊提供者:能適時公佈環境教育相關新知、提供教學資源給學校教職員工,以增進學校人員環境教育教學知能。

4.引導成長者:能夠定期辦理環境教育課程研習,透過環境保護演講、參訪、影片、實作、體驗等,引導學校人員成長,增

    進其環境教育素養。

5.業務提報者:配合主管機關環境教育政策相關規定,整合學校環境教育相關活動之各項計畫暨成果資料,提報中央暨地方

    教育主管機構暨相關單位。

 

二、學校環境教育計畫的擬定

環境教育法中第19條明文規定:中小學每年131日以前要訂定環境教育計畫。建議學校在擬定環境教育計畫時,第一步就是要成立跨處室團隊,在環境教育指定人員的協調運作下,各處室要依照學校願景召集會議,一起擬定環境教育計畫,建議學校可以參考環保署「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四個面向─1.推動學校環境管理2.落實環境教學3.推動校園生活環保4.普設環境教育設施。也可以參考綠色學校自我檢核表五個面向─1.生活面向2.校園、建物和設施3.教學與宣導活動4.行政管理5.學校環境教育的特色來擬定。

由於這些面向廣涉各處室職掌,各處室可依據這些面向互助分工,整合協調,擬定出最適合各校發展的環境教育計畫,並在指定環境教育人員整合下落實執行,才是環境教育推動成功的重要關銉。

參考網址:環保署「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綠色學校看看我的學校有多『綠』∼綠色學校自我檢核表


三、環境教育四小時課程如何規劃

環境教育法第19條明定「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前項環境教育,得以環境保護相關之課程、演講、討論、網路學習、體驗、實驗(習)、戶外學習、參訪、影片觀賞、實作及其他活動為之…前項戶外學習應選擇環境教育設施或場所辦理。」可見學校教職員工師生環境教育課程的實施方式是非常多元多樣的,試以下圖說明之。


 

肆、環境教育課程的理論

    中小學在實施環境教育課程之前,應先對學者專家就環境教育課程提出的一些理論有基本的認識,依據這些理論基礎設計課程才能達成環境教育教學目標;以下先粗淺的說明環境教育的理論內涵。

一、環境教育的定義:「環境教育是是一種教育過程,在這過程中,個人和社會認識他們的環境,以及組成環境的生物、物理和社會文化成分間的交互作用,得到知識、技能和價值觀,並能個別地或集體地解決現在和將來的環境問題。」(UNESCO, 1978)

二、環境教育的基本精神就是「教育過程」、「價值澄清」、「知識、態度與技能」、「解決問題」等特質。簡單的說,環境教育就是要建構人類適當的環境知識、技能、態度及參與感等環境素養;因此環境教育不僅要提供學生知識,而且要發展環境態度和價值觀,培養學生對週圍環境的認知並接受責任,採取行動以解決環境問題。

三、環境教育的理念:以學生為中心的,必須有整體性的考量,包含自然的、人造的、科技的和社會的環境,就其廣度言,要具有宇宙觀,不應僅侷限在地球的生態環境,就其深度言,則必須考慮未來世代人類的生存問題。

四、環境教育的本質:具有科際整合性、整體性、價值性、生活性、實踐性、終身性及全民性等七大特徵(楊冠政 1997)。

張子超(2001)也就環境教育議題融入九年一貫課程的相關性做了最明確的說明:「融入環境教育議題的課程必須考慮包含環境覺知與對環境敏感度、環境知識概念內涵、環境倫理價值觀、環境行動技能與環境行動經驗等五個層面,並做系統化的整合與規劃。九年一貫課程的課程目標,包括人與自己,強調個體身心發展;人與社會,強調社會與文化;人與自然,強調自然與環境等三個層面。環境教育的目標也明顯的包含人與自己、社會及自然三個層面。環境教育藉由個人對環境問題所應負責任的覺知,積極正面環境態度的養成,然後主動的參與環境行動,以瞭解並促進自我的發展;環境教育的內涵不僅侷限在自然生態保育,人文社會與自然環境的互動也屬於環境教育的範疇,尤其是最近國際所關切的社會正義與環境正義的議題,更將環境教育的目標導向社會層面;至於人與自然的層面,明顯的就是環境教育根本的關切。」


伍、環境教育課程的重要理念與經驗分享

學校環境教育之推動,旨在透過學校教育的過程,加強國民在學階段奠立環境相關的

知識、技能與倫理等的基本素養,教導出具有環境素養的公民。1977年聯合國於伯利西(Tbilisi)舉行的第一次環境教育國際會議中,即確認了環境教育的目標、目的和指導原則。其中五項環境課程類別目的為 :「覺知」、「知識」、「態度」、「技能」、「參與」。九年一貫的環境教育議題中則據此詳列了五項環境課程目標:()環境覺知與環境敏感度()環境知識概念內涵()環境倫理價值觀()環境行動技能()環境行動經驗(教育部,2003)

基於以上的理論和筆者實施環境教育課程的經驗,認為各校在規劃環境教育課程時可以參考以下七項課程設計重點。

一、符合環境教育課程的基本概念:環境教育本身是個教育過程,環境教育是在環境(in)、有關環境(about)、為了環境(for)的教育。

二、配合學校正規課程實施:環境教育議題採融入學校正規課程方式進行,即在正式課程、非正式活動課程、潛在課程中進行,要在學期教學計畫中呈現,不要用外加方式進行,以避免增加教師負擔,且容易只是曇花一現,無法永續發展。融入方式以圖表示。

三、達成九年一貫環教議題課綱課程目標:配合九年一貫課程,採取系統化的整合與規劃,

進行環境教育融入的教學設計,將環境教育的內涵落實在七大學習領域中(張子超,2000)延伸為「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環境議題中的五大課程目標,教師們在設計課程時要以達成這五大課程目標為重要理念。

()環境覺知與環境敏感度

()環境知識概念內涵

()環境倫理價值觀

()環境行動技能

()環境行動經驗 (教育部,2008)

 

四、因應九年一貫環教議題97課綱微調:即將於100學年度開始實施的課綱微調中,環境教育議題有以下七項修訂重點,

        也是教師們在設計環境教育課程時要注意的。

()強調永續發展概念,符合社會與國際主流趨勢利

()學習階段由三階段調整為四階段,並強調連貫性,使易於融入其他學習領域

()將不易解讀指標明確化

()分項列舉各能力指標之補充說明,讓使用者易於掌握指標內涵

()增加「融入學習領域之建議」

()調整「環境教育融入七大學習領域之對應表」

()提供融入學習領域教學示例(高翠霞、張子超,2009)

 

五、掌握課程設計的步驟:以生活週遭的環境為學習場所,是環境教育課程實施的重要思考,因此,將社區各種資源融

       入,例如進行SWOTS分析等,並結合社區人力、物力等,最終達成學校與社區共同提出環境行動,才是學校環境教育課

       程的最終目標。設計步驟如下圖。

六、了解環教議題融入課程的實施方式:教師可採用環境教育議題融入課程的實施方式有以下三類型。

()環境教育議題融入各領域整合的主題課程

()環境教育議題融入多領域課程

()環境教育議題融入單領域課程

 

七、環境教育課程的教學模式:基於以上的環境教育課程實施重要理念,建議可參考以下的教學模式。

()張子超(2001)具體的提及環境教育可採取以下兩種教學模式

1.自然體驗戶外教學設計。自然體驗戶外教學是一個能使學生獲得環境敏感度與美感的教學方法,其教材設計可以參考約瑟

   夫.柯內爾(Joseph Cornell)的流水學習法。

2. 以地區議題調查為導向的議題探索(issue investigation)教學設計。以行動研究的方式進行,應用地區鄉土資源進行設計與教

    學,使學習內容生活化與意義化;採用地區性環境議題之探索與解決為導向,使學生獲得主動學習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日本的環境教育教學模式


陸、環境教育議題融入課程分享

一、環境議題融入學校本位課程案例:建安國小溪流課程

 建安國小的溪流課程是學校本位課程「人與社會」面向的課程之一,希望達成的目標是「關懷社區文化,培養鄉土情懷」,經過環境資源調查,了解社區居民自1896年定居於此,這條溪流就是居民的水源,也是居民洗濯灌漑、兒時戲水玩耍的處所,與居民生活息息相關,因此希望透過在這條溪流進行各項教學活動,喚起居民與學生對溪流的美好記憶,進而喚醒對社區的喜愛與關懷。

 九年一貫課程的課程目標,包括人與自己,強調個體與身心發展;人與社會,強調社會與文化;人與自然,強調自然與環境等三個層面。環境教育的目標也明顯的包含人與自己、社會與自然三個層面。環境教育藉由個人對環境問題所應負責任的覺知,積極正面環境態度的養成,然後主動的參與環境行動,以了解並促進自我的發展。(張子超,2001)

 

二、環境教育議題融入多領域課程案例:新北市新和國小「植下綠色童年」

 以環境教育議題融入自然、語文、藝文、綜合領域課程,期望小六學童在即將揮手告別朝夕共處六年的新和校園之際,透過這個以「認識校園植物」為主體的教學活動,對社區及學校環境有更深入的了解,也留下更多美好的回憶,進而延培養孩童尊重生命的態度,學會關懷自身週遭的環境,建立環境保護的正確觀念。

「環境教育」主題課程教學活動:植下綠色童年

網址:http://kirby.no-ip.org/nina/index.html

 

三、環教議題融入溼地主題課程:新北市溼情化育樂悠遊

「水水新和」創意教學方案以環境教育概念為基礎,結合校園、社區本土生態發展課程,共分4個教學活動,內容分別為知識層面的-「認識我們的水環境」,科學技能的-「校園生態池水質檢測」,關懷體驗行動的-「校園生態池守護天使」、「不要讓家鄉的河流哭泣」,透過整個教學活動期望讓孩子學習重視溼地生態及水資源的各種議題,養成尊重生物、愛鄉護水、永續家園的觀念,並能具有關懷溼地環境及水資源的行動力和態度,能更加珍惜與愛護我們生存的環境。

環教議題融入溼地主題課程「水水新和」網址:http://kirby.no-ip.org/nina/greengarden/


柒、結語

 綜上所述,學校環境教育課程除了與一般領域教學相同,讓學童對整體環境生物、物理、社會人文等方面作認知性的瞭解,更應從實作體驗著手,並著重在情意方面對環境的態度、價值觀作修正,要有機會習得解決環境問題的技能,進而主動參與解決。如何透過各種教學方式,讓學童透過親身體驗的「在環境中學習」,從認識環境「教導環境知識」到感受環境之美、喜愛環境,進而實踐「為了環境的教育」,產生解決環境問題的負責任行動,才是學校實施環境教育課程最重要的目標。

 臺灣環境教育法正式通過,臺灣環境教育邁向新紀元;顯見環境教育議題已成為臺灣都廣受注目的重要議題,學校推動環境教育當然更是責無旁貸。期望配合環境教育法的通過,中小學教師們能共同致力發展環境教育教學,為永續地球環境共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