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環境教育法的幕後推手─台師大環教所王順美教授

「環教法一小步,台灣一大步」

採訪:蔡再祥、焦妮娜  整理:焦妮娜

審訂:王順美教授


    環教法草案立法歷經漫長17年,終於在20105月份立法通過,在立法過程中,當時擔任環境教育學會理事長、也是台師大環教所王順美教授,以她的專業和熱情,帶動民間團體,說服有理想的立法委員,建立了推動全民環境教育已經刻不容緩的共識,促使環教法終於順利通過;誠如在王順美教師與30幾個連署民間團體及立委召開的記者會共同宣言「環教法一小步,台灣一大步」,環教法的通過代表台灣環境教育的新紀元;本期特別訪問了推動環教法扮演了重要幕後推手角色的王順美教授,以期能更清楚的了解環教法通過的艱辛歷程。

 

環教法溯源─從90年環教基本法通過後,立法委員趙永清就開始推動環教法,這是起源嗎?

王教授:環教法應該是更早之前,就已由邱文彥副署長首先提出,他提出一個專案「探討台灣是否應有環境教育法?」,周儒老師是這個計畫的共同主持人,後來也提出了一份專案報告。

    但環保署當時只是用研究角度來看待這件事,很多人認為:「環教基本法可能會包含環教法一些內容」,因此環保署、行政院對環教法的制定不積極,一直多所延宕,在趙永法推動環教法時,自美留學返台的周儒、粱明煌教授都有提出協助,但環教基本法通過後卻發現其中無環教法的部份,後來環保署曾提行政院兩次,都被行政院以「無立法的必要」為由退回。

 

環教法立法遲遲未獲通過的幾個重要因素: 

1. 儘管民間一再研商呼籲,但環教法是專為環教專業人員訂法的疑慮,造成立法無法通過。

2. 機構認証條文引起質疑;只有受政府補助的機構組織,未來才能具備環境教育合法機構資格的條文,一直引起很多質疑;王順美在2003-2004年擔任學會秘書長時,就接到民間組織的疑慮之聲。這條立法因此一直到最後一版才定案。

3.環境基金通過的困難重重;環教基金一直是大家避諱的條例,因為政府的財務、政風等單位對基金的編列有意見,回收基金是很具體、很重要的條例,不過因回收基金是一些地方政府的私房錢,要立法收歸環境教育基金使用,確實很不容易。在民間版本都只能提出一些重要理念,有關基金部份,是行政院版本才明文載列的。

 

 

促使環境教育法順利通過的關鍵因素: 

1.馬總統政見中明列環教法一項,可說是讓環教法順利通過的一個原因。師大環所葉欣誠教授透過立法委員吳育昇協助,建議馬總統以環教法做為選舉政見。

2.正負二度C及基隆走山事件是促使環境教育法快速通過的關鍵因素;媒體的傳播讓許多人開始正視環境問的問題,而當環教法在立院審核時,正好發生基隆走山事件;當時眼看被掩埋在土堆下的車子一點點被挖出來,實在令人難過,因為在施工時不重視環境保育才會發生走山事件,如果平日重視環境教育,就不致於發生這種事了;這是人為的災難,因此立法委員們也有了環境教育必須被重視的共識,因此順利快速通過環教法。

3.在民間版本推出後,行政院政務委員積極推動提出行政院版本,促成行政院院會通過;環教學會曾提出一個民間版本,版本中參考環保署之前的內容,但刪除一些過度瑣碎的內容,也有部份參考美國環教法內容,民間版本出來後,為避免只有民間版本逐條討論,行政院也提出一個相對的版本,並由政務委員在院會通過,送政務委員審查通過;其中如政務委員蔡勳雄等就在推動環境法上非常積極,例如認証及四小時、甚至有關基金等條例,都在蔡委員極力爭取下通過。 


環境教育法中比較受人爭議的部份─基金與認証:

1.基金部份:

在立法階段比較令人擔憂的是:環教法通過後,會不會形成一個機構獨大、基金御用的情形?

    環境教育是各個部會的事情,萬一環境法通過後,形成只有一個單位去推動的情形,那就是走回頭路了;若獨大的單位又掌握了大筆的基金,基金成為御用的,分配給哪個個單位完全由它掌控,成為立法委員們最擔憂的一點,兩黨立委都積極推動立法,但民進黨委員對基金的運用尤其很擔憂。

2.認証部份:

認証是立法委員們關心的另一重點,未來如何認証的條文引起爭議。

    本身也多參與環境教育活動的黃淑英立法委員,提出有關社區解說阿公、阿嬤未來認証的問題,由於對如何認証有疑慮,造成認証條文直到二審都無法通過。二審未過時,學會開始向兩黨委員進行遊說,提出環教法的釋義、說明,並解答他們的質疑,讓他們了解認証是勢在必行的。

    黃淑英委員認為學校認証應沒問題,但非學校類的認証太多樣了,未來在認証上會比較有問題,而且黃委員很擔憂認証會破壞原本多樣化的生態,她很謹慎的考量認証這件事;後來王順美老師向她說明:就像學校要增加新血一樣,這種非營利組織(NGO)更需要不斷有新人被認証,環境教育是一種Career(生涯),並非只是興趣,要當作生涯,就必須要認証,只要認証制度建立好即可;黃委員在王老師的遊說下也就同意採認証制度了。

 

有關環境教育法實施對象的疑問?

    最後一審三讀,以逐條討論方式進行時,環保署發揮了快速專業能力,對於委員有疑問的條文立刻答覆或提供解決方案,若無法提出或不完備,環保署就再密切討論,直到做出結論後再提請討論,若可以協商的就再進行協商;儘管如此,仍有許多條文無法解決,例如其中有一條:全民都要接受四小時環境教育,後來因基於大學自治的原則,大學的環境教育採鼓勵方式。當時主持會議是由對環教法也很支持的候彩鳳委員擔任,她本身也提出了一個與行政院版差不多的版本,當天在她的主持下,嚴謹的逐條討論後,終於三讀定案。環教法通過的過程經過全員充分討論,是很民主的。

 

環教學會參與環教法審定通過的歷史性一刻。

    因為在環教法的通過歷程中,民間團體可說是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立法院候彩鳳還特別邀請環教學會在環教法三讀當天蒞席;而在環教法遞交立法院審定當天,候彩鳳還特別聲明:今天邀請到民間團體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參與,並介紹擔任理事長的王老師和專案經理人及一名博士班學生,同時與會的有許多其他部會代表。三讀通過後,王老師很高興環教學會有幸參與了環教法通過的歷史性的一刻;會後召開記者會,大家都很開心,這次審定通過的感覺是:與會者都是抱著對環境的關切、各司其職奮勇,最後鼓掌慶賀的心情來完成,而不是來互相較勁的,讓每一位參與者很感動。 

    因為環境教育法比較沒有利害關係,委員反對的原因只是他們對立法很謹慎,大家考量的只是:這個利是不是可行,是不是可以對整個環境教育改善有利,大家都有這個共識。當時環保署希望環教學會能多出來發聲,讓法案能順利通過,但對政界陌生的王老師很擔心不知要配合哪一派委員,才能讓環教法順利通過,由於她的信仰,只能禱告祈求上帝的帶領,當時有個感動:無論是反對或贊成,其實委員們都本於關心環境的出發點,都是良善的,他們的贊成或反對,都只是本於關懷或有不解之處,學會能做的就是盡力向他們說明解釋就好,也不用告訴他們應該怎麼做。幾個委員最初在聽王老師他們的說明之前,態度並不好,但是溝通聽完後有的委員態度丕變,還親自送行到電梯。

 

說服立法委員的過程艱辛,但立委正面的回應令人感動。

    在一審二讀到三讀當中期間,學會、環教所研究生和荒野去拜會過一些委員,其中吳育昇是最積極的,還懇請我們全力去幫忙說服其他一些委員。鄭麗文委員辦公室主任也詢問王老師對修法的意見,因之前學會曾和一些民間團體進行討論,就基金如何分配、不要一個機構獨大等交換意見,拜會時就將先前討論結果提出一些建議,他也配合做了一些修改,並在三讀時提出這些修改內容。

    民進黨的一些委員對環教學會太學術化的背景比較有疑慮,後來因環教學會的專案經理張菁砡是荒野保護協會成員,才讓這些委員態度改變;可見必須有像荒野保護協會這種有實務背景的民間組織加入一起努力,才讓一些委員從反對轉為支持─最先是田秋堇表示贊成,她認為環保署有些條文不錯;後來黃淑英立委表示支持此法,是比較重要的一個轉機。曾協助推動兩性平等法的黃淑英依據自己的經驗,提出認証的問題,認為環境教育是有價值的東西,要如何考試?如何認証?這個問題是很核心的,當時王老師的 

各縣市環境教育的推動,未來做法的建議:

    王老師建議各縣市環境教育推動小組,要建立在既有基礎上,切忌請專家來寫計畫,甚至請外縣市專家來寫計畫書;可能計畫書很容易寫,但做的人更重要。可以找有興趣、有經驗的人來加入,也可請民間團體來分享,持續的、以共同合作方式去經營,計畫書最重要的是可行性,從最簡單、最需要的、最關切的去做,一開始從最關切的重點中找容易的下手去做,一定要記得:環境教育是自己的事,千萬不要委託別人去做。

  

有關各縣市設置環境教育中心的問題。

    因為沒有法源依據 縣市自主有時推動覺得困難,中央不敢強制規定縣市成立環境教育中心,因縣市尚有一些困境,不像新北市有一群有理念的團隊,才能成立環境教育中心,但尊重各縣市自主原則,不太可能規定各縣市都成立環教中心。

且因沒有法源,經費可能還要再探討,或許未來在綱領或行動方案中會有界定,或由地方基金來支應。

 


後記:

有關環境教育人員認証子法,已於3月中旬草擬通過,已逐漸更具體合理,且環境境教育人員將依專長分為七大類,相關草案可以上網了解。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草案總說明

100.03.15 ─ 【環保署預告「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