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食農教育中程計畫(110-113年)」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食農教育法》業於111年4月19日三讀通過,該法第4條明定食農教育之六大推動方針,包含支持認同在地產業、培養均衡飲食觀念、珍惜食物減少浪費、傳承與創新飲食文化、深化飲食連結農業及地產地消永續農業。為因應食農教育法及本府教育局及各級學校推動食農教育,特修訂旨案實施目標3-1培養健康飲食議題思辨之執行方案,符應培養均衡飲食觀念及珍惜食物減少浪費推動方針。

二、為推動食農教育,請貴校公告上述中長程計畫於學校網頁,以利本市師生齊力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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