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縣97年【淡水河•臺北溼地】溼地之美寫生比賽實施計畫

壹、計畫依據

ㄧ、95628日北府教國字第0950483485號函頒臺北縣環境教育中程計畫(95~98)

二、9719日北府教環字0970004837號「淡水河•臺北溼地」溼地教育白皮書

貳、目的:

一、增進社會大眾對溼地的認識,瞭解溼地是生物棲息和繁衍地,培育多樣性的生物。

二、透過溼地的建置經營與維護,辦理溼地生態教育活動的推廣,營造美好生活環境。

三、結合溼地遊學的課程與教學,藉由藝文的比賽展現溼地風貌,留下美麗歷史紀錄。

叁、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北縣萬里鄉野柳國民小學

肆、參賽資格:就讀臺北縣各公私立中小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伍、參賽組別:分國中組、國小組,共兩組

陸、比賽方式:

一、主題:凡臺北縣【淡水河•臺北溼地】暨永續環境教育中心之環境、設施、生態景觀、人物等主題均可。

二、規格:包含彩色畫【水彩、蠟筆或綜合材料(限平面作品,立體作品不收)】與單色畫【鉛筆畫、原子筆畫、水墨畫、單一色筆】;畫具自備、畫材不拘;畫紙自備,版面大小為四開圖畫紙(約54公分×39公分),作品均不得裱裝。

三、參賽者資料:參賽者請以A4A5紙張,電腦打字或正楷完整填寫參賽報名表(如附件一),並張貼在畫紙背面右下角,未依規定填寫或資料不清者,不予評審。

四、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971220日止,親自交件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收件地址:臺北縣萬里鄉野柳國民小學(臺北縣萬里鄉野柳村港東路167號,電話:24922512)

柒、評審方式:由承辦單位聘請評審委員共同評選。對於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參賽者不得有任何異議。

捌、得獎公布:得獎結果98115日公布於臺北縣永續環境教育網站。


 

玖、獎勵辦法:各組錄取名次及獎勵如下:

一、特優2名:禮券3,000元,獎狀1紙;指導老師記嘉獎2支。

二、優等3名:禮券2,000元,獎狀1紙;指導老師記嘉獎1支。

三、甲等5名:禮券1,000元,獎狀1紙;指導老師記嘉獎1支。

四、佳作20名:禮券500元,獎狀1紙。

拾、備註:

一、凡所送交之寫生作品皆不得裝裱、護貝、組合及連作,有上述情形者,作品不予評審,以棄權論。

二、請於作品背面黏貼參賽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以及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否則不予受理,以棄權論。

三、參加比賽之作品,須為本人之作品,且須未經參加比賽得獎或未公開發表之作品。每位同學至多可送1件作品參加,且不得冒名頂替,如有違反規定,取消參賽資格並追繳獲獎獎金,如有違反著作權法相關規定,應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四、凡未得獎者,請參賽者本人攜帶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並於98131日前,直接向承辦單位索回原稿。逾時未領取者,辦理單位不擔負保管責任。

五、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部歸屬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發行、公開展示、編印及相關之權利,不另行通知及致酬。

六、每一位指導老師不限指導學生人數,惟學生作品錄取時,指導老師則依據最高給獎額度獎勵,不重複給獎。

七、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家長或教師)加筆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除取消比賽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拾壹、經費概算:本計畫所需經費新臺幣10萬元整,經費概算表如附件五。

拾貳、承辦學校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之獎勵辦法辦理敘獎。並依據「臺北縣所屬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四中執行專案計畫績效優良,主要策劃執行人員記功1次,餘協辦(含督辦)5人依功績程度嘉獎1次至2次。

拾叁、本計畫奉臺北縣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臺北縣97年【淡水河•臺北溼地】溼地之美寫生比賽報名表

組別:國中組、國小組

姓名

 

作品編號

(由主辦單位填寫)

學校名稱

 

指導老師姓名

(1位指導教師)

寫生地點

(溼地名稱)

寫生日期

       

作品名稱

 

規格

彩色畫;單色畫

作品

圖說

(100字以內)

作品著作權讓予同意書

    本人參賽作品如獲獎,同意將該作品之著作財產讓與「臺北縣政府教育局」,

謹此聲明。著作權讓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未填者不予評選)

簽署日期:中華民國97     

  

 

 

 

 

 

 

 

 

 

 

 

 

 

臺北縣97年【淡水河•臺北溼地】溼地之美攝影比賽實施計畫

壹、計畫依據

ㄧ、95628日北府教國字第0950483485號函頒臺北縣環境教育中程計畫(95~98

    )

二、9719日北府教環字0970004837號「淡水河•臺北溼地」溼地教育白皮書

貳、目的:

一、增進社會大眾對溼地的認識,瞭解溼地是生物棲息和繁衍地,培育多樣性的生物。

二、透過溼地的建置經營與維護,辦理溼地生態教育活動的推廣,營造美好生活環境。

三、結合溼地遊學的課程與教學,藉由藝文的比賽展現溼地風貌,留下美麗歷史紀錄。

叁、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北縣蘆洲市忠義國民小學

肆、參賽資格:就讀臺北縣各公私立中小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伍、參賽組別:分國中組、國小組,共二組

陸、比賽方式:

一、主題:凡臺北縣【淡水河•臺北溼地】暨永續環境教育中心之環境、設施、生態景觀、人物等,不分日夜,均可入鏡。

二、評分項目:含創意構圖、內涵意境、色光運用三大項。

三、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971220日止,親自交件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參賽者請以電腦A4紙張橫打列印攝影比賽參賽報名表(如附件二)並附身份證或健保卡正反面影本,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四、收件地址:臺北縣蘆洲市忠義國民小學(蘆洲市光榮路99電話:22899591)

柒、參加辦法:

一、每件作品可一人或兩人合作完成。

二、每組或每位參賽者以投稿一張作品為限,請將攝影作品貼附於【淡水河•臺北溼地】溼地之美攝影比賽作品表上(附件三),並寫下對此景點的感觸,書寫文體不限(新詩、短文皆可),字數最多以250字為限。

三、作品規格:

使用數位或傳統相機皆可,彩色或黑白照片不拘。相片請沖洗成5×7吋的大小,再黏貼到作品表上(直、橫式皆可)。

捌、評審方式:由承辦單位選定評審委員3名共同評選。對於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參賽者不得有任何異議。

玖、作品規格:參賽作品,每人繳交攝影作品以數位檔案,如下:

一、繳交5 × 7吋光面照片一張。

二、繳交數位檔案者,數位相片須至少為500萬畫素以上(因為未來圖檔需放大至12x16吋),同時需交付原始數位檔案(jpg格式)光碟檔案。

拾、得獎公布:得獎結果98115日公布於臺北縣永續環境教育中心網站。

拾壹、獎勵辦法:各組錄取名次及獎勵如下:

一、金牌2名:禮券3,000元,獎狀1紙;指導老師記嘉獎2支。

二、銀牌3名:禮券2,000元,獎狀1紙;指導老師記嘉獎1支。

三、銅牌5名:禮券1,000元,獎狀1紙;指導老師記嘉獎1支。

四、優選20名:禮券500元,獎狀1紙。

拾貳、備註:

一、凡所送交之攝影作品皆不得裝裱、格放、加色、電腦合成、彩繪、疊片、護貝,組合及連作,有上述情形者,作品不予評審,以棄權論。

二、請於作品背面黏貼參賽表,並詳填各項資料以及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否則不予受理,以棄權論。

三、參加比賽之作品,須為本人之作品,且須未經參加比賽得獎或未公開發表之作品。每位同學至多可送1件作品參加,且不得冒名頂替,如有違反規定,取消參賽資格並追繳獲獎獎金,如有違反著作權法相關規定,應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四、凡未得獎者,請參賽者本人攜帶身分證並於98131日前,直接向承辦單位索回照片。逾時未領取者,辦理單位不擔負保管責任。

五、得獎作品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全部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發行、公開展示、編印及相關之權利,均不另通知及致酬。

六、每一位指導老師不限指導學生人數,惟學生作品錄取時,指導老師則依據最高給獎額度獎勵,不重複給獎。

拾叁、經費概算:本計畫所需經費共10萬元整,經費概算表如附件六。

拾肆、承辦學校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之獎勵辦法辦理敘獎。並依據「臺北縣所屬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四中執行專案計畫績效優良,主要策劃執行人員記功1次,餘協辦(含督辦)5人依功績程度嘉獎1次至2次。

拾伍、本計畫奉臺北縣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二

臺北縣97年【淡水河•臺北溼地】溼地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

  組別:國中組、國小組

姓名

 

 

 

所屬縣市別

 

作品編號

(由主辦單位填寫)

 

學校名稱

 

指導老師姓名

 

題名

 

規格

一率採用數位影像

拍攝地點

 

拍攝日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E-mail

 

作品著作權讓予同意書

本人參賽作品如獲獎,本人同意將該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讓與「臺北縣政府」,謹此聲明。著作權讓與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未填者不予評選)

簽署日期:中華民國97      

身份證(健保卡)黏貼處

正面

 

 

身份證(健保卡)黏貼處

反面

 


 

附件三  

文字方塊: 照 片 黏 貼 處

 

 

                                          

 

 

                                          

 

臺北縣97年【淡水河•臺北溼地】溼地之美攝影比賽作品表

 

臺北縣97年【淡水河•臺北溼地】溼地之美詩文比賽實施計畫

 

壹、計畫依據

ㄧ、95628日北府教國字第0950483485號函頒臺北縣環境教育中程計畫(95~98

    )

二、9719日北府教環字0970004837號「淡水河•臺北溼地」溼地教育白皮書

貳、目的:

    臺北縣民與環境的關係即將改變,在每天熙來攘往的忙碌生活中,慢慢你會發現一方水田或溼地,青蛙、蜻蜓、白鷺鷥優游其間,遠方的嬌客丹頂鶴亦來湊熱鬧。溼地將讓臺北縣學童享受前所未有的新體驗,而記憶與感動的詩文將在每個造訪溼地的夥伴心中流竄,書寫造訪溼地的心情故事。本次徵稿主要目的有:

一、增進社會大眾對溼地的認識,瞭解溼地是生物棲息和繁衍地,培育多樣性的生物。

二、透過溼地的建置經營與維護,辦理溼地生態教育活動的推廣,營造美好生活環境。

三、結合溼地遊學的課程與教學,藉由藝文的比賽展現溼地風貌,留下美麗歷史紀錄。

叁、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北縣八里鄉長坑國民小學

肆、參賽資格: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生均可參加。

伍、參賽組別:分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低年級組,共四組

陸、比賽方式:

一、主題:書寫臺北縣【淡水河•臺北溼地】各個溼地之美相關主題均可。

二、徵文內容:以詩歌或散文,內容自訂、不限行數與字數,內容不拘,以描述體驗溼地之美或心得感想。

三、作品規格:以有格子稿紙使用藍色或黑色筆謄寫。

四、報名辦法:請填寫報名表(如附件四)上之個人資料,浮貼於作品上,投寄至承辦單位(參賽者資料:參賽者以正楷完整填寫個人資料欄,未依規定填寫或資料不清者,不予評審)。

五、投稿須知:
(一)作品每人以參加一件為限。
(二)作品請以繁體中文創作,使用有格子的稿紙書寫,不得標示姓名或任何美工記

         號,以便密封、編號,以利公正評分。

   (三)作品上請勿出現與作者相關記號,以求評審公正。
(四)投稿作品如不符主辦單位要求水準以上者,該獎項得以從缺。
(五)投稿作品僅限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之作品,並請勿找人代筆、抄襲或改編。

         作品請自留底稿,不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六)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部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

         製、發行、公開展示、編印及相關之權利,均不另通知及致酬。
(七)得獎作品若經查出抄襲他人作品,或一稿兩投,均取消資格,追回獎金。
(八)主辦單位有權安排媒體發表,並集結成冊或作其他相關行銷用途;作品發表、

         集結成冊或作其他行銷用途時均不另支付版稅及稿酬。

六、收件日期:配合北縣溼地藝文月請於 97 101日至1220日止(郵戳為憑)將作品及報名表以掛號郵寄(以免作品遺失)至以下地址:
臺北縣八里鄉長坑村1225號,臺北縣長坑國民小學教導處收(電話26102037)。

柒、評審方式:預定9712月中旬邀請相關專家學者進行評審。由承辦單位選定評審委員若干名共同評選。對於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參賽者不得有任何異議。

捌、得獎公布:得獎結果98115 日公布於臺北縣永續環境教育中心網站。

玖、獎勵辦法:各組錄取名次及獎勵如下(投稿作品如不符主辦單位要求水準以上者,該獎項得以從缺):

一、特優2名:禮券3000元,獎狀1紙;指導老師記嘉獎2支。

二、優等2名:禮券2000元,獎狀1紙;指導老師記嘉獎1支。

三、甲等3名:禮券1000元,獎狀1紙;指導老師記嘉獎1支。

四、佳作20名:禮券500元,獎狀1紙。

拾、備註:

一、請於作品背面黏貼參賽表,並詳填各項資料以及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否則不予受理,以棄權論。

二、參加比賽之作品,須為本人之作品,且須未經參加比賽得獎或未公開發表之作品。每位同學至多可送1件作品參加,且不得冒名頂替,如有違反規定,取消參賽資格並追繳獲獎獎金,如有違反著作權法相關規定,應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三、每一位指導老師不限指導學生人數,惟學生作品錄取時,指導老師則依據最高給獎額度獎勵,不重複給獎。

四、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家長或教師)加筆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除取消比賽資格外,並自付法律責任。

拾壹、經費概算:本計畫所需經費20萬元整,經費概算表如附件七。

拾貳、承辦學校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之獎勵辦法辦理敘獎。並依據「臺北縣所屬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四中執行專案計畫績效優良,主要策劃執行人員記功1次,餘協辦(含督辦)5人依功績程度嘉獎1次至2次。

拾叁、本計畫奉臺北縣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四

臺北縣97年【淡水河•臺北溼地】溼地之美詩文比賽報名表

組別: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低年級組

姓名

 

作品編號

(由主辦單位填寫)

學校名稱

 

指導老師姓名

 

作品名稱

 

造訪溼地名稱

 

造訪日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E-mail

 

作品著作權讓予同意書

本人參賽作品如獲獎,本人同意將該作品之著作財產讓與「臺北縣政府」,謹此聲明。著作權讓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未填者不予評選)

簽署日期:中華民國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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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同意書

茲同意本人子弟             同學,現就讀於          /中學__________班,報名參加由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八里垃圾焚化廠所舉辦的「97年節能減碳暨生態環保體驗營」,在活動期間,本人子弟願意遵守營隊的規定,若因不遵守營隊規定或因本身特殊疾病而造成任何意外危險,本人願意負起全部責任。此外,若經錄取後,即需履行參與活動義務,否則下次活動再報名時將列為候補。本次活動集合及解散地點都在關渡捷運站1號出口(第一梯次改在八里鄉公所),請家長依照活動時間負責接送事宜。

立同意書人:                         (必填)

身分證字號:         

與申請人之關係:

聯絡電話(必填)                  聯絡地址: